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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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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关于2014年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方案的补充通知

鉴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了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限额,现对我校对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方案予以调整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及录取名额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30分以上(含130分),不设单科最低分数线;录取名额130名。

二、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笔试案例分析50分,面试综合能力考查100分)。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1、笔试试题: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领域事务的判断与分析能力;

2、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并参考考生的职务职称、工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等。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MPA中心将通知增补复试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综合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随带(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5)《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府部门考生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级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6)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看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4.MPA中心联系电话:021-65908896。

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

2015年1月13日   


发布时间: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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