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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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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上财研〔200611号)的规定,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兼顾应用、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为依据。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1201391日至20148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各学院所推荐名额不得超过该学年度授予学位人数总和的10%

2201291日至20138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未参评过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各学院认为确属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经3名校外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评选,硕士学位论文经2名校外同行硕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评选。

3、涉密学位论文不在本次参评范围之内。

三、材料报送

1、推荐人材料:

1)学位论文(原存档稿的复印件)一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一份(详见附件);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获得成果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若成果被SCIEI等检索则该成果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份,并装订成册;

4)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详见附件)。

2、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汇总表(含论文重合率及重合字数的查验情况)(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1、各学院务必将材料于2015710日(星期五)前送至我院学科学位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除学位论文外)的电子版发送至yjsxwb@mail.shufe.edu.cn

2、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本次申报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我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3、在评选出的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同时评出推荐评选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名单。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5628

 

 

附件: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相关材料

 

发布时间:20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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