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国定路777号
站内搜索

博士生招生

首页 / 博士生招生
统计与管理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统计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数理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经济统计学

笔试时间:

12月20日(周三)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

笔试地点:

武东路100号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1208室

面试时间:

12月21日(周四)上午9点开始

面试地点:

武东路100号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1208室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

50分

数理统计

科研能力考核

10分

按照考生提交的已发表文章情况进行考核

综合能力面试

40分

外语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专业知识(20分)

发表SCISSCIEI权威A类文章:独立作者发表加4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2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按照4/合作人数计算。科研能力考核说明:按照已经发表文章(仅计算已经正式发表的文章,已录用文章不能进行加分)级别进行加分,各项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文章级别参照我校科研处分类标准,加分政策明细如下:

发表权威B类文章:独立作者发表加3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1.5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3/按照合作人数计算。

其他文章(限3篇):独立作者发表加1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0.5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按照1/合作人数计算。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综合情况,对政治态度、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笔试(满分50分)、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40分),最后综合考核总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科研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排名确定。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和应届生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12月20日(上午8:30-10:30、 下午14:00-16:30)至国定路校区研究生院楼10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以下材料请于综合考核面试阶段(12月21日)在统计与管理学院1208会议室提交。

1、体检报告。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应在参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以下材料如未交齐需补交:

1) 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盖章)、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盖章)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3)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 报考登记表上一寸照片

六、未尽事宜

本细则规定与其他未尽事项,以统计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

统计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

发布时间:2017-12-13

阅读量:6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