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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旅游管理、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

12月27日8:30-11:15、

14:00-16:30  报到

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5室,带证件原件审核、抽签领取英文文献;查看28日和29日面试和笔试地点

12月28日9:00-11:00

专业基础笔试

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四教学楼(详见27日报到的考场安排)

12月29日8:30  综合能力面试

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详见27日报到的考场安排)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

40%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和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在管理学、管理经济学和专业知识三项中选择五道题目;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和世界经济专业的考生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及专业知识中选择五道题目。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

60%

外语听说能力20分,思维敏捷程度2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科研创新能力(含专业水平评价)50分,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采用报告的方式,请每位学生报告约10分钟,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约20分钟。按如下内容顺序进行报告,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1.个人自述;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的或之前所做的研究的简要陈述;

3.提交的研究计划的简要陈述;

4.英文文献述评。

考官根据报告和回答问题情况,对政治态度、外语听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计划评价考核。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笔试(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后综合考核总分=专业基础笔试×40%+综合能力面试×60%。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分专业录取,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参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于参加综合考核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5室吴琼处(电话:021-65907858)。

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报到当天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

发布时间:2017-12-13

阅读量: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