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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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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度在职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26分以上(含126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及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以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
    (一)面试(200分):
    1、政治理论(通过或不通过):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主要内容和精神;
    2、外语听说能力(50分);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
    4、其他相关能力(50分)。
    (二)背景考核(100分):
    工龄、学历、各种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能力。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具体分组请见现场通知)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七教学楼4楼
    五、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参加预面试并获得成绩“良好”或“一般”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附加分”计算总成绩。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工作年限与职务证明原件(需单位出具证明并要人事处盖章)、证明能力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已参加过预面试、并获得成绩“优秀”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环节中的专业能力相关面试和背景考核,但须参加政治理论口试和资格审查,须提交第1点所需材料。
    4.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年1月6日前回复邮件是否参加复试(邮箱:MPAcc@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图书馆302室(200083)
    电话:021-65365276/65365277/55395965(Fax)
    电子信箱: MPAcc@mail.shufe.edu.cn
    网站:http://mpacc.shufe.edu.cn/
    微博:http://weibo.com/shangcaimpacc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号线、139、51、52、537、217、866、502、101、829、川虹线到赤峰路站下。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2013年12月23日   

发布时间:2013-12-24

阅读量:1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