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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试地点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近政立路)上海财经大学第二教学楼。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注意事项。应试时,考生须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等必需的文具。

3、考生凭本人“考试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开始后6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5、遵守考试规则。考场内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休息及用餐地点为绿叶餐厅,用餐请先至小卖部购买就餐券,然后在指定区域领取餐食。

7、考区内不为考生安排停车,建议考生尽早乘公共交通前往考场。

公共交通提示:

国定路校门:140、406、537、758、819、966、轨交三号线至江湾镇站转537或758、轨交十号线至江湾体育场站步行。

提醒考生注意,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并录像录音。请各位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遵守国家法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真实身份证,诚信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发布时间: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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