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初试、复试或综合考核,各学院(所)在综合初试、复试成绩或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了我校2017年普通招考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硕博连读生)。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公示结束,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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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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