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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会计学、财务管理

 

报到时间:

12月17日周日

9:00-11:00;

 

一、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111室

二、报到时每人将随机抽取一篇英文论文,据此撰写英文论文小结及论文评价。

1、英文论文小结(请用英文撰写);

2、论文评价(请用中文撰写);

3、其他看法可以补充在最后。

注:以上1、2、3请打印并左侧装订成一册,一式5份,于12月18日8:30之前带到候场教室会计学院206室,由专人负责收取。

会计学、财务管理

面试时间:

12月18日周一

8:30-11:30

13:00-17:30

一、候场地点:会计学院206室

面试地点:会计学院218室

二、面试个人陈述时间10分钟,提问回答20分钟。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考查

30

英文论文小结、论文评价、研究启示等;研究计划的答辩

综合能力面试

70

对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对研究的兴趣;英语口语;其他面试老师认为必要的问题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综合能力面试(满分70分)和专业知识考查(满分30分)。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调剂意向进行录取,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12月18日8:30-11:00 14:00-16:00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

 

 

会计学院
2017年12月13日

发布时间: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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