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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数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应用概率

2017年12月29日(周五)

9:30-10:30

专业基础笔试

13:30-16:00 

综合能力面试

国定路777号 上海财经大学

红瓦楼723室(笔试)、814室(面试候场)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考查

(笔试)

30%

考生在随机过程及应用、随机优化与控制、金融随机分析、金融中的数值方法、统计反演与金融数据分析方向中任选一个方向作答(共两道题目),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

70%

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说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敏捷程度15分、数学专业知识(30分)和科研能力、潜力(40分),满分100分。

注: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面试分采用报告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请每位学生提前准备PPT/PDF演示文档,报告不超过15分钟。按如下内容顺序进行报告,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1.个人自述(英语);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的或之前所做的研究的简要陈述;

3.提交的研究计划的简要陈述。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后综合考核总分=专业知识考查成绩×3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确定,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应在参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于综合考核阶段将体检报告提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803室郑老师处(电话:021-65902397)。

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105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上海财经大学数学学院
2017年12月14日


发布时间: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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