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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考生递交科研创新评价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复试工作即将在4月上旬广泛展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博士生招生中应包含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环节。在此环节中,招生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为了使相关专家能够在复试环节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凡报考我校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在参加复试前将以下材料交送至报考学院(所):

1)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要求注明预计毕业和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

4)有效居民身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7)其他获奖证明及报考学院(所)要求提交的材料。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以上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和复试安排将于近期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和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上的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发布时间:2019-03-26

阅读量:7433